有點猶豫該不該發這篇文,畢竟,自己非常接近事件中心,對內情和經過的了解多了很多層。但這種顧忌又不是因為怕自己偏頗,人心本就是是偏的,嘴上沒有偏的人心裡還是有偏啦。我的是顧忌是:真要多講,就只能扯白了講。

當過文藝獎評審或工作人員的人都知道,不太可能讀遍或者細讀所有作品,更何況市面上的創作無以計數,誰能讀遍。但是,文學獎向來是提拔、幫助有志創作的人,因為僧多粥少,各類文學獎的辦獎精神向來都特別注重原創性,只要有並非原創的疑慮就不該發獎(畢竟台灣的法律對於抄襲、剽竊的定義太過寬鬆,只好用「並非原創」代之)。
而這次的台北文學獎,人家把證據擺在眼前了,評審和主辦單位還只顧著面子嘴硬說沒有抄襲疑慮所以維持原議——這也未免太大頭症了吧,是只要評審說不算抄襲,其他人就不得有異議嗎?今天重點不是該佳作作品是否構成法律上的抄襲,而是這種顯非原創的作品憑什麼得獎?讓這種作品得獎,教認真耕耘創作的人如何服氣?拿人民稅金辦的文學獎,更是絕對無權逃避,並且有義務向大眾解釋這個決定。可笑的是,面對要求解釋的聲浪,竟然有評審說「心情受影響,不想管了」,你是四、五十歲的老草莓嗎?我可以跟你說請「不要和晚輩計較」嗎?

多少回應事件的文章看下來,有多少人不敢坦白自己的立場,講得大公無私,其實是偷渡了個人喜惡、價值觀,甚至利益關係、仇怨情結(所以我說,苦主的仇家也真不少啊),就說些「以大欺小」之類的狗屁話語。錯的就是錯的,偷的就是偷的,並不因為你偷的是富人就不叫偷,並不因為偷你的是未成年人就非要原諒他不可。
許多網路討論看下來,寫得最讓我有共鳴的一段話,就是喬靖夫在他的BLOG(http://jozev1969.blogspot.com/2008/02/blog-post_23.html)上所寫的:
「創作的成果被人盜取,那種憤怒,強烈得讓你骨頭顫抖。
我嚐過。
假如這時候竟然還有人罵我「不夠大方」,我想,我會殺人。」

不是說創作有多神聖,但不捍衛作品的作家憑什麼要讀者喜歡他的創作?不尊重他人創意的人憑什麼說他有多麼喜愛創作?輕慢他人的人憑什麼講出「不要和晚輩計較」的話?輕賤創意的作者憑什麼要人支持你的創作?簡單講,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而且,打壓年輕一輩的暢銷作家,只是暴露出前老年階段對於缺乏舞台的恐懼與嫉恨罷了。

文末,還是善意提醒評審諸君,這新聞大了不表示你的書就會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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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yujushen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27) Trackback(2) Hits(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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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顛倒》抄襲《語言》(by九把刀)事件--自我省思

    <p>因為這是很熱門的話題,大家都在談論,所以我也想趁機騙一點BLOG點閱率。本來這麼大的主題是想要以後再寫的。</p>\r\n<p>嗯,請大家閱讀本文之前,最好先搞
  • 『抄襲事件』力挺九把刀

    我認為一個真正的設計者與作家,沒有人希望看到自己的心血,隨便未經同意而「偷」用,甚至拿去參展、參賽,更不堪的是最後還得獎,再被評審用『得獎者做得比你好』摧殘! 全世界作家

Comments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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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BS上跑過來看的
    只想說 你那句老草莓實在是太好笑了
    很貼切
  • 老草莓也是切忌重壓喔XD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6 22:43

  • 看完以後深感共鳴啊

    看到bbs所以過來打招呼: )
  • 你好^^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6 22:43

  • 這篇真是深得我心啊

    講得真是太中肯了
  • 感謝稱讚。是不好貼九把刀那邊,才貼自己這裡的。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6 22:40

  • 推~ 寫得真棒~ 從刀大那來的~ ^^
  • 寫的太精采了!!
    罵的好 我的心聲都被你說中了
    kkcity來的~ XD
  • 這講出了好多社會上的通病
    超級中肯!!

    尤其是那些自以為是的評審們...
    老草莓 GOOD!
  • 真的寫的很好~~說出重點,大快人心!!
  • GOOD

    說的好!!
    實在是太貼切了。
  • 看到最後一句話最好笑了。

    我心裡在想,你意思是九把刀新聞大了,一定會賣喔...

    我想你心裡應該很開心吧...

    加油喔
  • 我想你可能誤會了,九把刀的書本來就賣的不錯,跟新聞沒有關係,何況是這種刻意剪接的報導方式,不可能會有加分效果。
    不過我一直有在加油啦,謝謝你喔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8 08:52

  • 最後一句豈不是太中肯XD



    我是G板來看熱鬧的:D
  • 大家都是來看熱鬧的XD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8 08:52

  • 看了那麼多那麼久的相關報導&文章..
    你寫的真的太貼切啦!!!
    尤其是.. 看到老草莓那句.. 我笑了 XD
  • 誰才是大頭症患者

    「當過文藝獎評審或工作人員的人都知道,不太可能讀遍或者細讀所有作品,更何況市面上的創作無以計數,誰能讀遍。」
    你的所有作品指的是參賽的所有作品還是市面上所有出版品?話都講不清楚,竟可以毫無根據地指控評審和主辦單位還只顧著面子所以維持原議?評審有沒有看過市面上所有出版品根本不重要,只要他們真的比對過這兩篇作品就夠了。你們可以不同意評審的見解,但是任意攻擊評審的人格又算什麼?評審是哪裡在迴避了?該說的也都說了,是你們根本不能接受不同的意見吧?什麼叫做「我希望評審團的答案『是看著我的眼睛說的』。」?!好大的口氣啊!既然已經認定評審是說謊而不敢正面回答,再開N次評審會議你們也不會心服啊!
    模仿是模仿,抄襲是抄襲,九把刀一開始就嚴厲指責陳生是「抄襲」,自以為不提告是一種寬大的表現,事實上,你們的反應才暴露出對著作權法的無知,現在又來說什麼重點是道德上的非原創瑕疵?根本就是在為自己找台階。

    評審有沒有看過市面上所有出版品根本不重要,只要他們真的比對過這兩篇作品就夠了。
    口口聲聲
  • 你的回應根本不是針對我的文章,看起來你的話是想對九把刀說的,怎麼不敢去他那邊貼呢?
    膽子大一點嘛,又不會咬人~~~~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18:21

  • 這話就好笑了,誰不知道才「參見,九把刀」,「異己」發言立刻就被刪除啊!
  • 你沒搞清楚狀況吧,這邊是我的BLOG,又不是公眾的論壇,當然高興砍就砍啦。
    如果您這麼介意異己身分,不如去抱文學獎主辦單位大腿吧,我個人是喜歡自己站得穩就好啦。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18:53

  • 九把刀文字的粗糙也正顯示他對文學的看法,他之所以一再強調主題、架構的重要,就是因為他根本不在乎文字本身,或甚至沒有能力處理修辭的問題,所以他不知道主題和架構只是一篇創作的一小部分而已。
  • 看來您的文筆很好,不過這篇文章談的不是文筆,也不是談九把刀欸。小小建議,「所以他不知道」這裡的「所以」可以刪掉,免得贅字多了喔。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18:40

  • 連留言是不是針對你的文章都看不出來。
  • 其實我還蠻喜歡砍小白文的,感謝你給我機會。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18:45

  • 他們的暱稱真是謙虛呢:)
    「編輯水準就這樣?」、「真好笑」、「沒有修辭能力的作家」、「欠缺理解能力的編輯」。

    真逗趣:D
  • 這年頭的匿名客都是很謙虛的:)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19:33

  • 問題是證據很薄弱

    看完兩篇文章,會覺得九把刀的證據很薄弱啊!怎麼看都像是硬湊出來的,如果這也能算是抄襲的證據,那各宗教的經典都可以說是互相抄襲的囉?
    總不能別人的小孩和自己的小孩都有眼睛有鼻子就說那也是自己的種嘛!游泳怎麼游都是那幾式,難道一樣是自由式就叫抄襲嗎?
    卡夫卡式的小說就是這樣進行的,總不能以後寫的都叫做抄襲吧!九把刀把自己膨脹的那麼大,你還在幫忙吹氣,哪天他撐破了要怪誰啊?
    如果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九把刀,那不更有趣,都可以編成書啦!
  • 我比較擔心的是哪一天異形成功降落地球、然後肚子爆掉的話要怎麼辦,那時候雪歌妮薇佛應該已經老的不能動了,嗚嗚,好恐怖。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19:32

  • 白文就直接刪掉了吧:)

    在bbs那裡看到,跑來稍微看了一下。
    對那種「根本不曉得從哪裡冒出來,又偏要別人把他的批評吃下去的人」
    大可以直接清掉沒有關係啦XDDD
  • 感謝你的意見。我過去幾個BLOG向來都是人少少的自娛之作,這次意外變成如今這樣,倒也讓人頓時HIGH起來。
    只是我還在找刪除留言的按鍵在哪哩,下午時明明亂按有按到的><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19:56

  • 別擔心

    那時會有終極戰士來清異形....AVP3大概還能這樣演吧!
  • 出於我個人的一片私心,由衷希望金剛狼能出面啊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20:14

  • 看到下面那位看似意正嚴詞的網友,我也來說一下我的意見吧
    首先,這位網友的文學造詣看來並不十分良好:「當過文藝獎評審或工作人員的人都知道,不太可能讀遍或者細讀所有作品,更何況市面上的創作無以計數,誰能讀遍。」所謂更何況,即表示再者的意思,為您翻譯您看的懂的話語:當過文藝獎評審或工作人員的人都知道,頻沈不太可能讀遍或細讀所有投稿的作品,更何況市面上的創作無以計數,誰能讀遍。
    再來看看,評審維持原議的理由是什麼?「心情受影響,不想管了」這是一個拿了納稅人的前評定、不、是身為一個評審的基本態度嗎?在下為辯論社的一名社員,當我在評論學弟妹的比賽時,我能說出:因為你們這隊實在太爛了,我不想評了;又或者是學弟妹比賽後提出對於我講評的疑問,我可以跟他們說因為你們太爛了,沒救了嗎?這樣可以嗎?這樣是一位受人崇敬的評審應有的態度嗎?不行的,用高尚的說法是:既然有了責任,就要承擔;現實的說法是:拿了錢就要做事。你說他們已比較過兩篇作品,敢問他們真的有認真比較嗎?亦或只是礙於面子而有了如此的答案?根據上句評審所說的話,後者機率應該比較大吧?關於攻擊評審,的確有些不對,但當初評審們是如何指責九把刀的?有評審居然道出:我覺得他寫的比九把刀好,這樣的話,對於一個以成名、且暢銷的作家而言不是一種打擊嗎?關於您接下來所說的迴避問題,如果您是九把刀,您可以接受「心情受影響,不想管了」這句話讓社會大眾有可能誤解您是個爛咖嗎?這樣的答案,難道不算是惡逃嗎?還有,您說九把刀一開始便指責抄襲,但請仔細觀察這整起事件,九把刀要的只是一個道歉,但是陳生不但沒有道歉,他的家屬更將此鬧到報紙上(注意!不是九把刀做的!)他自己也沒有說自己十分寬大,他要求的不過是個「理」字。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J0070017 此為著作權全文,看完後,您不難理解,不僅是台灣,世界各地許多地方對於思想的侵權仍很難做出明確的規範,但這已經是人類所能訂出的最大極限了。情.理.法,正所謂法才是人類的最低道德標準,如果凡事只以法來做,那麼諾貝爾文學獎的書籍不也可以拿來抄一抄?只要修改文字即可。但是這樣做可以嗎?這樣做對嘛?請大家深思
    P.S.有在無名bbs站上的人注意一下~為什麼我都沒辦法在刀大的版上留言?請看在我打那麼多的份上幫幫我吧!!
  • 無名之前為防免洗ID鬧事,規定要有一定的上站時間才可以發文,平時上網就開著那邊掛一下,幾天應該就可以滿時數了。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22:50

  • 後台可以刪留言唷

    網誌後台>文章管理>迴響管理點垃圾桶就能刪除留言了
    同是pixnet使用者所以可以幫點忙XD

    我只是個路人:~
  • 感謝路人幫忙,心情好的時候就來處理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2/29 22:47

  • 同樣是以高中生身份來看這件事
    會覺得好混亂(真是老實啊)

    其實真正的point已經明顯到發亮
    好像總有理由用自己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學校永遠只記得維持校譽
    所謂的知識份子也總想要頂著光環而不去釐清一切
    裝做一副秉公處理的模樣
    又死拼活拼的想將一切扭曲
    那所謂的正義和公平在哪裡?

    這時候很慶幸自己年紀小
    (相信那位陳同學也很慶幸自己年紀不大XD)
    這些紛紛擾擾給大人們去處理

    真理自在心中
    九把刀一直在強調的自我認同的正義
    並沒有因為這件荒謬的事情蒙塵

    加油:)
  • 看完這整串事件,彷彿看到「危險心靈」真實版。

    九把刀拿著個人熱血滿滿的堅持與怒氣,
    在對抗一個主辦單位的公正性、五位裁判的專業能力、
    一群保護校譽的老師同學、幾位護子心切不惜爆料的家長,
    當然,還外加一個無法承擔自己所作所為的小草莓。

    因為對方的籌碼實在太多了,
    所以即便在天秤上九把刀的這一端,加上公平正義的份量,
    似乎仍然無法阻止天秤單方面的快速傾斜。

    別忘了,這是「文學獎」。
    鼓勵的是學子的創意與文筆,
    而非鼓勵「無法構成抄襲事實的改寫」,
    這不是「最佳改編劇本獎」啊~評審!
  • 推「最佳改編劇本獎」!建議以後文學獎都新設這個獎項來增加得獎名額好了。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3/02 12:36

  • 又是我

    在動漫畫界裡面,這樣的狀況也屢見不鮮。
    有的是採用相似的主角造型,去發展不同的故事。
    用的是採用類似的虛擬設定,去創造嶄新的角色。

    如果作者願意大方的承認這是「同人誌」而非「自創」,
    我想大家都會有雅量去欣賞他不同於原作的創意與設定。

    可是一旦承認這是「模仿」而非「原創」,是否還具備投稿「文學獎」的資格?
    這可能是某人無法大方承認,而必須死撐到底的苦衷吧~

    而背負著「公正且專業」這個大招牌,卻忽略「原創」對於文學的重要性?
    這或許又是另一群人只能打著「我們不該抹殺一個年輕人的文學魂」這個金鐘罩的主因吧~

    --
    評審~我的「小李他娘的菜刀」也是很有創意、很熱血的,
    可不可以也頒給我一部文學獎?雖然我不是17歲,可我一樣有熱騰騰的文學魂啊~
  • 推"危險心靈"現實版!

    版主 妳不要刪比較好喔
    如果刪掉的話,又會被解讀為"排除異己"了阿

    那個叫"約翰約翰"的捧油
    你有看過「語言」的全文嗎?
    顛倒和它一樣的不只是題材,連鋪陳手法、表現方式都是那麼的雷同
    有沒有學過機率?(假設你高中有畢業)
    假設有50種題材、50種鋪陳方法、50種表現方式
    陳生選到和九把刀一樣結果的機率會是1/50*50*50 而這個機率或許還偏高
    就算就算~真的給他佛祖托夢夢到也好,自己天外飛來一筆也好
    他辛苦寫出來的作品竟然跟某人如此相似

    嗯?而且還不只一篇??
    "算命師"之於"獵命師"、"那年"之於"那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這個就有點唬爛了

    其實看過陳生情感流露的聲明,我幾乎就要相信他了
    但回頭到作品上,我心中的懷疑依然佔了大半席次
    當然,這類沒證沒據的事完全只能倚賴良心,還有...
    你的文字能力。

    對了還有,你打的比喻很有問題
    照你的分法,如果用眼睛鼻子的有無來替文章分類,這世界上就只有4種文章
    1.有眼睛有鼻子 2.有眼睛沒鼻子 3.沒眼睛有鼻子 4.沒眼睛沒鼻子
    游泳姿勢什麼的更是可笑之至,你一定是食神看太多......
  • 「所以我說,苦主的仇家也真不少啊」

    「所以我說,苦主的仇家也真不少啊」
    「所以我說,苦主的仇家也真不少啊」
    「所以我說,苦主的仇家也真不少啊」
  • 這種言論,真是目光如豆到了極點!

    我是說你,以及以下叫好的這些人。
  • 本站實在無法歡迎拉了就跑此等污染地球環境的行為。

    yujushenreplied on 2008/03/18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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